• 索 引 号:FJ00102-1100-2024-00158
  • 文号:闽发改网审投资函〔2024〕6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5-2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5-29 09:52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报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应急函〔2024〕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项目编码:2312-350000-04-03-540716)。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全省。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指挥调度能力、提升自然灾害数据汇聚能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四部分。一是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包括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站、灾害风险视频监控汇聚平台建设等。二是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包括完善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各级应急指挥中心音视频改造,370MHz固定站、移动站等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络建设,370MHz终端、北斗终端、卫星电话等通信装备配备,支持存量通信装备单北斗应用等。三是提升自然灾害数据汇聚能力。包括建设数据治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等。四是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包括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跨网安全接入与数据安全交换系统、网络违规外联检测与终端准入管控系统,为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备现场应急感知技术装备。

  五、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4671.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233.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37.14万元。建设资金除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安排37838万元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项目应充分利用省应急管理厅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建设。

  七、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要求认真办理相关手续,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万元)

备注

工程建设费

51233.92

 

(一)

硬件设备及安装工程

49883.92

 

1

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气力

28088.00

 

2

提升指挥调度能力

20271.92

 

3

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1524.00

 

(二)

软件购置费

1350.00

 

1

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500.00

 

2

提升数据汇聚服务能力

85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37.14

 

1

建设管理费

420.44

 

2

初步设计费

455.00

 

3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1537.02

 

4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及密码评估费

512.34

 

5

监理费

512.34

 

总计

54671.06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报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应急函〔2024〕6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项目编码:2312-350000-04-03-540716)。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全省。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指挥调度能力、提升自然灾害数据汇聚能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四部分。一是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包括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森林草原火险综合监测站、灾害风险视频监控汇聚平台建设等。二是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包括完善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各级应急指挥中心音视频改造,370MHz固定站、移动站等应急窄带无线通信网络建设,370MHz终端、北斗终端、卫星电话等通信装备配备,支持存量通信装备单北斗应用等。三是提升自然灾害数据汇聚能力。包括建设数据治理系统、三维数据处理系统等。四是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包括建设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跨网安全接入与数据安全交换系统、网络违规外联检测与终端准入管控系统,为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配备现场应急感知技术装备。

  五、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54671.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233.9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37.14万元。建设资金除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安排37838万元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建设应用要求

  (一)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三)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五)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六)项目应充分利用省应急管理厅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建设。

  七、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要求认真办理相关手续,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工程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工程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万元)

备注

工程建设费

51233.92

 

(一)

硬件设备及安装工程

49883.92

 

1

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气力

28088.00

 

2

提升指挥调度能力

20271.92

 

3

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1524.00

 

(二)

软件购置费

1350.00

 

1

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500.00

 

2

提升数据汇聚服务能力

85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37.14

 

1

建设管理费

420.44

 

2

初步设计费

455.00

 

3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1537.02

 

4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及密码评估费

512.34

 

5

监理费

512.34

 

总计

546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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