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理顺排水建管机制,让“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常在”的建议》(2025121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水处理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1096号)文件精神,我省及时转发并要求动态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政策、规范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行为。我省贯彻国家指导意见,与住建部门共同指导各地动态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费拨付机制,主要涉及财政拨付,未涉及我委职能。
领导署名:王高辉
联 系 人:陈虹烨
联系电话:(0591)87063682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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