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请补充纳入部分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权限调整工作的函》,拟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部分权限收回省级部门审批。经初步审核,该事项属于省级事权调整范畴,为确保决策科学、程序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8月14日,请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fjfgwtgc@126.com。
二、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省发改委体改处(邮编:350003),并注明“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权限调整反馈意见”字样。
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敬请预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沈怿珩,0591-87063207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收回的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