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041
  • 文号:闽发改外经备〔2024〕1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1-31
  • 标题: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内容概述: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2-01 11:20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车载配件制造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车载配件制造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401-350000-04-01-64981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车载配件制造厂项目

二、投资主体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625064127465Q

三、投资地点

直接目的地

越南-乂安省

最终目的地

越南-乂安省

四、项目总投资

2500万美元

五、中方投资额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2500万美元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2500万美元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货币25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2500万美元)。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1.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越南新设全资子公司新峰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越南乂安省;

3.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2500万美元,新建一座车载配件厂,主要生产制造用于车载镜头等非球面镜片,以及相关配件,产品主要销往欧美、东南亚国家。

八、备注

无。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车载配件制造厂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车载配件制造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401-350000-04-01-649815。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新建车载配件制造厂项目

二、投资主体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50625064127465Q

三、投资地点

直接目的地

越南-乂安省

最终目的地

越南-乂安省

四、项目总投资

2500万美元

五、中方投资额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2500万美元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2500万美元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货币25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2500万美元)。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1.福建新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越南新设全资子公司新峰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越南乂安省;

3.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2500万美元,新建一座车载配件厂,主要生产制造用于车载镜头等非球面镜片,以及相关配件,产品主要销往欧美、东南亚国家。

八、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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