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145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据函〔2024〕6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5-1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5-20 15:04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项目编码:2403-350000-04-04-774630)。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湖东路78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全省各级部门。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包括升级“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管理系统、升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检测系统),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包括升级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升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建设省级统一收件系统),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包括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门户、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福建旗舰店、升级跨域办审批系统、升级福建省政务自助机通办平台、打造“码上”办事应用场景),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包括升级智能搜索系统、建设智能审批系统、建设智能推荐系统、升级智能客服系统、建设智能预警系统),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包括建设“办不成事”系统、建设帮代办管理系统、建设视频办管理系统、建设政务服务地图、建设免申即享系统),强化政务服务运营服务、业务、垂管系统数据对接及应用支撑,与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融合,项目实施工作和统一收件标准制定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5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77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2.5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131.4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对于项目建设调用到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和一体化运维监管平台等基础性、关键性平台应由省大数据集团公司自主研发,不得转包其他企业承接。

  (二)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六)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七)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八)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1642.50

 

1.1

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

120.00

 

1.1.1

升级“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管理系统

50.00

 

1.1.2

升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40.00

 

1.1.3

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检测系统

30.00

 

1.2

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

158.00

 

1.2.1

升级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20.00

 

1.2.2

升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系统

15.00

 

1.2.3

建设省级统一收件系统

123.00

 

1.3

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

218.00

 

1.3.1

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门户

70.00

 

1.3.2

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福建旗舰店

7.00

 

1.3.3

升级跨域办审批系统

15.00

 

1.3.4

升级福建省政务自助机通办平台

114.00

 

1.3.5

打造“码上”办事应用场景

12.00

 

1.4

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

140.00

 

1.4.1

升级智能搜索系统

8.00

 

1.4.2

建设智能审批系统

30.00

 

1.4.3

建设智能推荐系统

20.00

 

1.4.4

升级智能客服系统

40.00

 

1.4.5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

42.00

 

1.5

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167.00

 

1.5.1

建设办不成事系统

30.00

 

1.5.2

建设帮代办管理系统

30.00

 

1.5.3

建设视频办管理系统

71.00

 

1.5.4

建设政务服务地图

20.00

 

1.5.5

建设免申即享系统

16.00

 

1.6

政务服务运营服务支撑

284.50

 

1.6.1

建设政务服务运行分析系统

84.00

 

1.6.2

建设政务服务综合考核系统

75.00

 

1.6.3

建设政务服务指标监控系统

90.50

 

1.6.4

建设可视化应用

35.00

 

1.7

政务服务业务支撑提升

150.00

 

1.7.1

升级省网上办事大厅文件存储

25.00

 

1.7.2

数据库分库分表改造工作

20.00

 

1.7.3

建设工单管理系统

15.00

 

1.7.4

国家考核支撑服务(一年)

40.00

 

1.7.5

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

50.00

 

1.8

垂管系统数据对接及应用支撑

105.00

 

1.8.1

垂管系统业务协同对接中心

40.00

 

1.8.2

垂管系统办件回流对接中心

35.00

 

1.8.3

垂管系统办件业务协同监控中心

30.00

 

1.9

实施服务工作

300.00

 

1.9.1

垂管系统协同对接实施服务

15.00

 

1.9.2

事项梳理实施服务

150.00

 

1.9.3

事项集成实施配置服务

55.00

 

1.9.4

系统集成调测实施服务

30.00

 

1.9.5

统一收件标准制定工作

10.00

 

1.9.6

智能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实施工作

20.00

 

1.9.7

与福建省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平台(总线)对接实施工作

20.00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31.40

 

2.1

系统集成和培训费

32.85

(工程费用)×2%

2.2

信息工程监理费

16.42

(工程费用)×1%

2.3

系统测试、密码评估与安全测评费

49.27

(工程费用)×3%

2.4

项目管理与可研设计费

32.85

(工程费用)×2%

合 计:

1773.90

(一+二)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1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项目编码:2403-350000-04-04-774630)。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湖东路78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全省各级部门。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包括升级“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管理系统、升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检测系统),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包括升级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升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建设省级统一收件系统),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包括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门户、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福建旗舰店、升级跨域办审批系统、升级福建省政务自助机通办平台、打造“码上”办事应用场景),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包括升级智能搜索系统、建设智能审批系统、建设智能推荐系统、升级智能客服系统、建设智能预警系统),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包括建设“办不成事”系统、建设帮代办管理系统、建设视频办管理系统、建设政务服务地图、建设免申即享系统),强化政务服务运营服务、业务、垂管系统数据对接及应用支撑,与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融合,项目实施工作和统一收件标准制定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5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77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42.5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131.4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规定,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对于项目建设调用到的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和一体化运维监管平台等基础性、关键性平台应由省大数据集团公司自主研发,不得转包其他企业承接。

  (二)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安排,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六)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七)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八)项目应充分利用数字福建已有资源和已建成果集约化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网办五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1642.50

 

1.1

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

120.00

 

1.1.1

升级“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管理系统

50.00

 

1.1.2

升级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

40.00

 

1.1.3

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检测系统

30.00

 

1.2

政务服务规范化提升

158.00

 

1.2.1

升级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

20.00

 

1.2.2

升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系统

15.00

 

1.2.3

建设省级统一收件系统

123.00

 

1.3

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

218.00

 

1.3.1

升级改造网上办事大厅门户

70.00

 

1.3.2

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福建旗舰店

7.00

 

1.3.3

升级跨域办审批系统

15.00

 

1.3.4

升级福建省政务自助机通办平台

114.00

 

1.3.5

打造“码上”办事应用场景

12.00

 

1.4

政务服务智能化提升

140.00

 

1.4.1

升级智能搜索系统

8.00

 

1.4.2

建设智能审批系统

30.00

 

1.4.3

建设智能推荐系统

20.00

 

1.4.4

升级智能客服系统

40.00

 

1.4.5

建设智能预警系统

42.00

 

1.5

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167.00

 

1.5.1

建设办不成事系统

30.00

 

1.5.2

建设帮代办管理系统

30.00

 

1.5.3

建设视频办管理系统

71.00

 

1.5.4

建设政务服务地图

20.00

 

1.5.5

建设免申即享系统

16.00

 

1.6

政务服务运营服务支撑

284.50

 

1.6.1

建设政务服务运行分析系统

84.00

 

1.6.2

建设政务服务综合考核系统

75.00

 

1.6.3

建设政务服务指标监控系统

90.50

 

1.6.4

建设可视化应用

35.00

 

1.7

政务服务业务支撑提升

150.00

 

1.7.1

升级省网上办事大厅文件存储

25.00

 

1.7.2

数据库分库分表改造工作

20.00

 

1.7.3

建设工单管理系统

15.00

 

1.7.4

国家考核支撑服务(一年)

40.00

 

1.7.5

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

50.00

 

1.8

垂管系统数据对接及应用支撑

105.00

 

1.8.1

垂管系统业务协同对接中心

40.00

 

1.8.2

垂管系统办件回流对接中心

35.00

 

1.8.3

垂管系统办件业务协同监控中心

30.00

 

1.9

实施服务工作

300.00

 

1.9.1

垂管系统协同对接实施服务

15.00

 

1.9.2

事项梳理实施服务

150.00

 

1.9.3

事项集成实施配置服务

55.00

 

1.9.4

系统集成调测实施服务

30.00

 

1.9.5

统一收件标准制定工作

10.00

 

1.9.6

智能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实施工作

20.00

 

1.9.7

与福建省政务服务业务协同平台(总线)对接实施工作

20.00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131.40

 

2.1

系统集成和培训费

32.85

(工程费用)×2%

2.2

信息工程监理费

16.42

(工程费用)×1%

2.3

系统测试、密码评估与安全测评费

49.27

(工程费用)×3%

2.4

项目管理与可研设计费

32.85

(工程费用)×2%

合 计:

1773.90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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