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5-00111
- 文号:闽发改价格函〔2025〕6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5-04-1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燃气电厂上网电价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燃气电厂上网电价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经研究,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3家燃气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0.6450元/千瓦时,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经研究,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3家燃气电厂上网电价调整为0.6450元/千瓦时,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