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6-00302
  • 文号:闽发改重综函〔2026〕17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9-2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6-09-23 15:2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驻闽有关机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项目工作的推进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好省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关,优选好项目、大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将投资于物、投资于人和投资于智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的引导、示范和支撑作用,加快建设“555X”产业集群,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切实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重任。现将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符合国家以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向,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资源开发、节能环保、碳排放等综合审查评价。

  2.项目具备重要性,投资规模较大;具备引领性,对全省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具备先进性,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技术领先;具备效益性,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安全等综合效益较好。

  3.项目原则上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已获得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已备案,依法依规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用林、用海)、环评、“两高”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填报相关信息。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请各有关单位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和“六张网”规划建设,适度超前布局一批稳基础、优结构、利长远的重大项目,统筹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优先考虑能争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包括符合使用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详见附件1。  

  三、申报项目类型和对应工作深度

  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分在建、新开工和预备三类,对应工作深度如下:

  (一)在建重点项目

  1.续列:2026年在建重点项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缓建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已开工的转列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

  2.新申报:申报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原则上为2027年1月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项目须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或备案。

  3.申报列入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主要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测算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二)新开工重点项目

  1.转列: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除仍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停缓建外,计划2027年度内开工的原则上转列2027年新开工重点项目;2026年新开工重点项目到年底已开工并继续建设的,转列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2027年年底仍无法开工的,原则上列预备或调出重点项目名单。

  2.新申报:申报2027年新开工重点项目,原则上为2027年能够开工且申报时尚未开工的项目。申报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或备案,并基本具备初步设计、用地、环评、资金筹措、施工招标等开工条件,明确开工目标。

  3.申报列入2027年新开工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应着重体现开工前关键节点和开工等序时进度,特别是可研、核准、备案、初设、用地、环评、施工许可、征迁、招标、开工等前期节点,并按季度明确前期工作进度、计划开工时间和开工后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预备重点项目

  1.续列: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上转列为2027年在建或新开工重点项目,仍拟列预备的请说明具体原因。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预备重点项目仍未开工的,原则上不再续列。

  2.新申报:申报2027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上属于国家或省“十五五”规划的特别重大项目。项目达到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投资主管部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前期深度,预计能在2027年内完成相关前期审批或取得重大突破。

  3.申报列入2027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前期节点工作目标。

  四、项目申报具体事项

  (一)申报单位

  1.各设区市发改委、厦门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申报辖区内县(市、区)的项目,经提请属地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原则同意后再向我委申报,我委不直接受理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项目单位申报。

  2.在闽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省属项目,分别由央企在闽省级公司(分公司)、省属项目主管单位汇总审核申报;在闽未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由项目所在设区市发改委、厦门市住建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申报。

  3.“乡镇便捷通高速公路工程”“四好农村路”“普通公路提质增效补短板”“厦福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汇总申报,请各设区市不要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3。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10月30前向我委提交书面申材料,同时通过网络填报(新申报项目和2026年度省重点续列项目都须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及申报汇总表。申报汇总表从平台生成,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与网络申报内容要衔接一致

  2.新申报项目同时上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审查批复等相关文件资料至“前期工作”中。

  3.续列项目有新的批复文件也请及时补充完善,按规定上传至“前期工作”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4.网络申报方式: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互联网登陆网址:

  https://fgw.fujian.gov.cn/qsmzq/unipm/login

  政务外网登陆网址:

  http://59.204.232.197:35000/unipm/login

  申报单位可通过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尚未获取账号、密码的省属单位、央企在闽单位等,可联系技术人员获取。

  网络申报技术问题联系人:周晨轩  17689342670。

  五、其它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梳理筛选项目,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申报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业主单位等请按批复文件填写;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续列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发生变化的,请上传佐证材料并做备注说明。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应积极引导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申报项目未完成选址的,工业类项目原则上选址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化工类项目原则上应进入经依法依规批准的化工园区。

  (三)项目由分级管理单位报送,以免项目重复申报。

  (四)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业主,原则上不打捆

  (五)新申报的省重点项目优先从国家、省“十五五”规划中筛选。

  (六)电网、5G基站建设项目统一由省公司申报。

  (七)涉密项目、特色小镇、集聚区、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园、综合园区等打捆打包、实施主体不明确、未取得项目统一代码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申报范围。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两高一低”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违法违规建设、业主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项目,不得申报省重点项目。

  (八)申请列入省重点项目实行自愿原则。

  附件:1.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2.省、市发改委及厦门市住建局联系电话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支柱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纺织鞋服,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特色优势产业包括食品加工、新型冶金、绿色建材、特色轻工、新材料,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生物医药、生物制造、节能环保产业、海洋高新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低空经济产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未来产业包括固态、钠离子、液流、燃料电池,绿色氢能、核技术应用、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卫星及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技术等,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现代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

  二、科技创新基地领域。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包括省级及以上的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包括信息采集设施、城市数字底座、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算力网、数据中心、信息通信网络、量子通信网等。

  三、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领域。轨道交通网包括干线铁路、支线铁路及港后铁路、城际铁路、既有线改造、城市轨道,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一级公路,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二级公路)、“乡镇便捷通”工程和“邻县高速通”工程,独立特大桥隧,水工结构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泊位、水工结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泊位和对应等级的沿海、内河航道工程,民航包括干线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为枢纽的客运、货运、联运,低空基础设施。

  四、低碳清洁能源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效清洁电源包括抽水蓄能、水电、风电、光伏、核电、气电、生物质发电,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效综合能源包括新型储能设施、煤电、储煤、储油基地建设、LNG接收站等,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效能源输送包括输配电网、油气管网、集中供热设施。

  五、安全韧性水网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及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洪防潮排涝工程、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供水保障工程。

  六、城市更新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设施提升工程包括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城中村改造和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或5公里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以及列入住建部牵头确定的年度计划且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韧性城市建设包括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应急储备与防灾减灾包括储备粮和应急防灾减灾重要物资储备等。

  七、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农用地整理、现代渔业及高效设施养殖业(包括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牧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等),“四好农村路”工程。

  八、现代服务与文旅融合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现代服务业包括商贸服务、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公共文化、文旅体融合产业(不含商业地产开发项目)。

  九、民生福祉设施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普通高中、高等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县级及以上医疗设施、养老托育设施、体育场馆设施等建设项目。

附件2

省、市发改委及厦门市住建局联系电话

  省发改委联系人:关普阳

  联系电话:0591-87063641    87063252(传真)

单   联系人 电    
办   手  
福州市发改委 陈   0591-83353017 13055533087
厦门市住建局 陈钰斌 0592-8123062 13606927227
漳州市发改委 陈泽铭 0596-2025510 15259646696
泉州市发改委 张   0595-28389919 13506000346
三明市发改委 张   0598-8223510 18959218539
莆田市发改委 黄   0594-2639266 18965573010
南平市发改委 陈   0599-8870595 18159955880
龙岩市发改委 简浩勤 0597-2999231 18859096730
宁德市发改委 陈泳冰 0593-2867810 18805931212
平潭综合实验区 陈   0591-23163086 15880001675
经济发展局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驻闽有关机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项目工作的推进要求,请各有关单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好省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关,优选好项目、大项目,提高项目质量,将投资于物、投资于人和投资于智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的引导、示范和支撑作用,加快建设“555X”产业集群,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切实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重任。现将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符合国家以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向,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准入、资源开发、节能环保、碳排放等综合审查评价。

  2.项目具备重要性,投资规模较大;具备引领性,对全省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带动作用;具备先进性,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技术领先;具备效益性,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安全等综合效益较好。

  3.项目原则上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已获得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已备案,依法依规办理规划选址、用地(用林、用海)、环评、“两高”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填报相关信息。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请各有关单位紧扣国家“十五五”规划109项重大工程和“六张网”规划建设,适度超前布局一批稳基础、优结构、利长远的重大项目,统筹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跟踪服务,优先考虑能争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项目(包括符合使用国家土地计划指标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详见附件1。  

  三、申报项目类型和对应工作深度

  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分在建、新开工和预备三类,对应工作深度如下:

  (一)在建重点项目

  1.续列:2026年在建重点项目,除到年底可基本建成或停缓建项目外,原则上续列为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已开工的转列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

  2.新申报:申报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原则上为2027年1月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时项目须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或备案。

  3.申报列入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着重体现关键节点的序时进度,特别是工程主要节点、阶段性目标,并按季度测算全年计划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二)新开工重点项目

  1.转列: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除仍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停缓建外,计划2027年度内开工的原则上转列2027年新开工重点项目;2026年新开工重点项目到年底已开工并继续建设的,转列2027年在建重点项目;2027年年底仍无法开工的,原则上列预备或调出重点项目名单。

  2.新申报:申报2027年新开工重点项目,原则上为2027年能够开工且申报时尚未开工的项目。申报项目要完成可研批复或核准或备案,并基本具备初步设计、用地、环评、资金筹措、施工招标等开工条件,明确开工目标。

  3.申报列入2027年新开工重点项目,当年工作目标应着重体现开工前关键节点和开工等序时进度,特别是可研、核准、备案、初设、用地、环评、施工许可、征迁、招标、开工等前期节点,并按季度明确前期工作进度、计划开工时间和开工后完成的工程量或形象进度。

  )预备重点项目

  1.续列:2026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上转列为2027年在建或新开工重点项目,仍拟列预备的请说明具体原因。已连续两年以上列为预备重点项目仍未开工的,原则上不再续列。

  2.新申报:申报2027年预备重点项目,原则上属于国家或省“十五五”规划的特别重大项目。项目达到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投资主管部门已受理项目申请报告或已完成备案前期深度,预计能在2027年内完成相关前期审批或取得重大突破。

  3.申报列入2027年预备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要有具体计划安排、主要前期节点工作目标。

  四、项目申报具体事项

  (一)申报单位

  1.各设区市发改委、厦门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核申报辖区内县(市、区)的项目,经提请属地人民政府或管委会原则同意后再向我委申报,我委不直接受理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项目单位申报。

  2.在闽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省属项目,分别由央企在闽省级公司(分公司)、省属项目主管单位汇总审核申报;在闽未设立省级公司(分公司)的央企项目,由项目所在设区市发改委、厦门市住建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申报。

  3.“乡镇便捷通高速公路工程”“四好农村路”“普通公路提质增效补短板”“厦福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等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汇总申报,请各设区市不要重复申报。

  (二)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3。请各申报单位务必在10月30前向我委提交书面申材料,同时通过网络填报(新申报项目和2026年度省重点续列项目都须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及申报汇总表。申报汇总表从平台生成,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书面申报材料与网络申报内容要衔接一致

  2.新申报项目同时上传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规划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意见、环评审批意见、节能审查批复等相关文件资料至“前期工作”中。

  3.续列项目有新的批复文件也请及时补充完善,按规定上传至“前期工作”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4.网络申报方式:登录“福建省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互联网登陆网址:

  https://fgw.fujian.gov.cn/qsmzq/unipm/login

  政务外网登陆网址:

  http://59.204.232.197:35000/unipm/login

  申报单位可通过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尚未获取账号、密码的省属单位、央企在闽单位等,可联系技术人员获取。

  网络申报技术问题联系人:周晨轩  17689342670。

  五、其它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梳理筛选项目,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的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新申报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业主单位等请按批复文件填写;编制年度计划投资安排应做到科学合理,不能与实际执行有过大偏差。续列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发生变化的,请上传佐证材料并做备注说明。

  (二)申报的项目应符合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应积极引导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申报项目未完成选址的,工业类项目原则上选址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化工类项目原则上应进入经依法依规批准的化工园区。

  (三)项目由分级管理单位报送,以免项目重复申报。

  (四)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业主,原则上不打捆

  (五)新申报的省重点项目优先从国家、省“十五五”规划中筛选。

  (六)电网、5G基站建设项目统一由省公司申报。

  (七)涉密项目、特色小镇、集聚区、开发区、产业园、创业园、综合园区等打捆打包、实施主体不明确、未取得项目统一代码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申报范围。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两高一低”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违法违规建设、业主单位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项目,不得申报省重点项目。

  (八)申请列入省重点项目实行自愿原则。

  附件:1.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2.省、市发改委及厦门市住建局联系电话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7年度省重点项目申报范围及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支柱产业包括电子信息、现代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纺织鞋服,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制造业特色优势产业包括食品加工、新型冶金、绿色建材、特色轻工、新材料,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能源、生物医药、生物制造、节能环保产业、海洋高新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低空经济产业,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未来产业包括固态、钠离子、液流、燃料电池,绿色氢能、核技术应用、脑机接口、具身智能、卫星及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技术等,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现代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

  二、科技创新基地领域。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能级创新平台包括省级及以上的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包括信息采集设施、城市数字底座、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算力网、数据中心、信息通信网络、量子通信网等。

  三、现代化立体综合交通领域。轨道交通网包括干线铁路、支线铁路及港后铁路、城际铁路、既有线改造、城市轨道,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一级公路,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二级公路)、“乡镇便捷通”工程和“邻县高速通”工程,独立特大桥隧,水工结构5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泊位、水工结构500吨级及以上内河泊位和对应等级的沿海、内河航道工程,民航包括干线机场、支线机场、通用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为枢纽的客运、货运、联运,低空基础设施。

  四、低碳清洁能源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效清洁电源包括抽水蓄能、水电、风电、光伏、核电、气电、生物质发电,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效综合能源包括新型储能设施、煤电、储煤、储油基地建设、LNG接收站等,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效能源输送包括输配电网、油气管网、集中供热设施。

  五、安全韧性水网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及水资源配置工程、防洪防潮排涝工程、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供水保障工程。

  六、城市更新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设施提升工程包括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城中村改造和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或5公里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以及列入住建部牵头确定的年度计划且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不含商品房开发项目),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城市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韧性城市建设包括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应急储备与防灾减灾包括储备粮和应急防灾减灾重要物资储备等。

  七、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农用地整理、现代渔业及高效设施养殖业(包括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牧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等),“四好农村路”工程。

  八、现代服务与文旅融合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现代服务业包括商贸服务、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总部经济、公共文化、文旅体融合产业(不含商业地产开发项目)。

  九、民生福祉设施领域。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普通高中、高等院校(含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县级及以上医疗设施、养老托育设施、体育场馆设施等建设项目。

附件2

省、市发改委及厦门市住建局联系电话

  省发改委联系人:关普阳

  联系电话:0591-87063641    87063252(传真)

单   联系人 电    
办   手  
福州市发改委 陈   0591-83353017 13055533087
厦门市住建局 陈钰斌 0592-8123062 13606927227
漳州市发改委 陈泽铭 0596-2025510 15259646696
泉州市发改委 张   0595-28389919 13506000346
三明市发改委 张   0598-8223510 18959218539
莆田市发改委 黄   0594-2639266 18965573010
南平市发改委 陈   0599-8870595 18159955880
龙岩市发改委 简浩勤 0597-2999231 18859096730
宁德市发改委 陈泳冰 0593-2867810 18805931212
平潭综合实验区 陈   0591-23163086 15880001675
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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